这本书(A Remarkable Ear ),并不是我在图书馆无意中看到的,而是我有意识去找关于小提琴的绘本时,翻看了好多检索纪录,找到的。一开始,我并不太抱有希望,因为对作者不熟悉,抱着试试看的态度。看完了,有种恨相见太晚的感觉。
借回来,问娃想不想看。娃首先就本能抗议:我不喜欢!她大概觉得自己认字,用不着老娘多管闲事了。Ok。我自己看,我本来就她的小提琴很迷惑。她很喜欢拉小提琴,而且很容易上手,从一开始,老师就觉得她乐感好。可是我们两家人除她的叔叔会弹一点吉他之外,祖祖辈辈没人有音乐天赋,陪她学琴只能是摸石头过河。如果她偶尔有点玩性大,不想练琴,我就比较迷惑,是该想方设法斗智斗勇保持每天练琴呢,还是由着她的性子,不要干预?究竟怎样才不会让学琴变成一种心理负担呢?
虽然我们两人都没有一定要让她当个小提琴家的愿望,纯粹是因为发现她对音乐的喜爱,尤其是当我发现她哼哼歌调很快就能记住时,的确是惊讶地认为,她乐感真的超好。但是,一方面怕管多了逆反或者放任自流,都是浪费了她的天赋,另一方面又怕浪费时间,万一她没有这个天赋,仅仅是个业余爱好,也没有什么不好。干嘛要花时间盯着她练琴,搞得家里鸡飞狗跳。
这本书解决了我的两大疑惑:天赋和训练。
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,主人公是一个四岁的小男孩。开场设在图书馆,一个家庭并不富裕甚至有点清贫的妈妈,喜欢带着小男孩去图书馆的故事角,听故事。看到这一句,可能很多人会以为是一个鸡娃的故事。可是,没两句之后,笔峰一转,妈妈带他去听故事会,是因为妈妈每次采购食品里要拎着很重的袋子回家,她是为了在图书馆可以歇歇脚。他们去图书馆不是为了借书,事实上,妈妈总是阻止小男孩借书,怕借的书损坏了,大概害怕没钱赔偿吧。这次妈妈似乎不是特别累,发现小男孩想借书,就准备带他离开。就在这时,戏剧性的一幕拉开了:一个陌生男人拦住了这位妈妈。起初这位妈妈以为陌生人是叫花子,要跟她要钱买点吃的,还准备掏钱,抬头发现陌生人书生气,不像叫花子。陌生男人只是问小男孩平时是不是特别喜欢哼唱。妈妈当然知道是自己的捣蛋儿子,还以为闯了什么祸,便让孩子承认。孩子平时总被妈妈指责不停地捣蛋,在陌生人面前,自然不敢承认自己很喜欢哼唱。陌生男人连忙解释:我是说他似乎对音乐很感兴趣,不是指他哼唱吵人。妈妈自嘲地解释:他很早哼到晚,不停地哼,不停地唱,家里的锅碗瓢盆刀叉勺整天被他捣鼓得乱响,吵死了!又对娃说,你就承认呗!陌生男子说,我是某某,我是音乐老师,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你刚才哼的那个。小男孩受到鼓励,就哼唱了起来。老师很开心地说:看吧!最奇妙的耳朵!然后,他就开始打拍子,让小男孩跟着学。小男孩模仿得很好。陌生男子认定这娃是块好苗子,便问了年龄和住址,说,等到他大一点,五六岁的时候,应该去上音乐课。临走的时候,老师跟孩子咬耳朵:“继续这样哼唱,继续这样唱,继续一边哼唱一边敲锅碗瓢盆刀叉勺。如果你妈妈干涉你,你就咬他!”读到这里我是忍不住笑了。我家那位曾开玩笑:你确定要让娃看这本书,你不怕她咬你?
主人公的妈妈心想,上什么音乐课啊,那是烧钱的,我家没钱,而且没觉得他有音乐天赋。转眼就把那个老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弄丢了。
等到他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,那个老师又与这个小男孩不期而遇,然后逮着机会不放,硬着逼着这个小男孩跟他上小提琴课。小男孩一开始拒绝,家里没钱买小提琴,没钱交学费,班主任觉得他正经事还没干好,语文还没上好,不能让他去学小提琴。总之,后来这个小男孩因为这个伯乐,就开始了小提琴课。别的孩子不用功,他很认真地练琴,在家里继父吼他,小提琴的锯木头声音影响他看电视。妈妈也烦他,让练琴离她远点。姐姐也烦他,一家子都冷讽热嘲他。只有老师鼓励他。后来帮他在联系学校食堂餐厅,让他在那里练琴。他上高中时,音乐老师免费遇教他,他是通过一个跟教师夫人练唱歌的女生知道的。班上的同学都不知道他拉小提琴,他一直偷偷练琴。后来,因为那个女生考艺校时临时忘记伴奏,只好临时抱佛脚,让他帮忙。结果他的小提琴给艺校老师留下深刻印象,推荐他上艺校。故事的结局,就是小男孩长大后成了音乐家。
我女儿去考音乐学校的时候,就是这样考的。而且她小时候就是很喜欢哼唱,喜欢模仿各种声音。所以,我就想,她还是应该算有天赋的吧。所以,我算是可以心安理得地想,我没有把自己的愿意强压在她身上。那么,她喜欢音乐应该是发自内心的。
小男孩的老师一开始是不严格,总是鼓励。可是,即使是有这样一双奇妙的耳朵,也是需要正确的方法训练和不停地练习的。老师听说他在家练琴时,继父还在看电视,就帮他在学校找地方练琴。即使是有这样一双奇妙的耳朵,如果没有艺校老师的肯定,他对自己的天赋也是没有自信的。
这虽然就是一个故事,以真人为原型写的小说,可是很值得一些家里有学乐器的孩子家长和孩子一起读一读。语言简单朴实,三笔两笔就把场景和人物特点勾勒出来了。比如:不管怎么说,我就哼唱了。小菜一碟。那人转向妈妈,”瞧!我看得没错吧!“他又说道,”世界最奇妙的耳朵!”
我女儿小学一年纪,我看完之后,她还是跟爸爸一起读完了。当然,我也没放弃安利她的机会,鼓励她,要珍惜自己拥有的,如果喜欢小提琴,就要好好练琴。
也许对娃来说,不一定有立志的作用。但是,对于我们两个来说,似乎有了更多的默契,不是说要认定女儿有天赋,从此严格训练天才。而是觉得如果孩子真喜欢音乐,多简陋的条件也能练出来的,有内驱力,用不着大人鸡,自己很享受音乐的美好,何况我们都有这么清晰的认识,如果她喜欢,我们无条件支持,也不用有压力,一定要当个小提琴家。如果不喜欢,什么时候放下,这段学习的过程,也不会是浪费时间。